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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罗马角斗竞技:历史探寻与认知演进


来源:米乐m6    发布时间:2024-07-19 18:35:47

  高福进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教研室教授、博士生导师。迄今发表各类论文一百余篇;著述包括《西方文化史论》《太阳崇拜与太阳神话——一种原始文化的世界性透视》《地球与人类文化编年:文明通史》《由独享到共有:西方人的礼仪、习俗及文化》《中国象征文化图志》《欧洲文化史》《古罗马角斗活动研究》等。

  罗马大竞技场,又名罗马斗兽场、罗马圆形竞技场,能够说是在座各位比较熟悉的世界著名古建筑之一。我们今天的讲座所讨论的,就是曾经以这里为重要舞台的角斗士。

  角斗士也被称为剑斗士。古罗马的角斗士比赛大致由三个部分所组成:人与人之间的角斗表演,对外国战俘或奴隶处以戏剧性死刑的“表演”,以及与兽相关的搏斗(包括人与兽搏斗或兽与兽之间的厮杀)。角斗士比赛这项今人看来极端残酷的活动,在古罗马历史中,曾经是令古罗马人愉悦、狂热追捧的娱乐活动,前后延续了大约700年。

  古罗马的角斗士比赛,最初的形式是人与人之间的拳斗,后来逐渐发展成为人与老虎、狮子、熊、豹、野牛等猛兽的肉搏。之后,为满足罗马观众对更大刺激的需求,又出现了角斗士之间的生死相搏:两个斗士手持盾牌以及利剑、三叉戟、网套等武器,相互搏杀。

  关于罗马角斗活动的历史起源,学界有不同的看法。比较普遍的认知是,罗马人的正式角斗活动,是从埃特鲁斯坎人那里学来的。而埃特鲁斯坎人当初举行这种活动属于宗教仪式范畴,目的是向死亡的英雄致敬。这种充满血腥的宗教仪式在当时被视为神圣的、勇敢的行为。公元前264年,也就是第一次布匿战争的时候,第一次正式的角斗比赛在罗马举行,当时共有三对角斗士参加。不久,慢慢的变多的罗马人开始“投资”这种角斗比赛,他们举行这样的仪式活动主要是为了纪念亡者,同时也是为自身家族增加威望。跟着时间的推移,后一种目的愈显突出了。罗马共和国中后期是角斗活动的慢慢地发展阶段。到了公元前1世纪后期也就是共和国末期及帝国初期,罗马角斗活动进入兴盛阶段。在此阶段,由于罗马城的自由民越来越狂热地喜欢这项活动,一些大贵族、执政官纷纷出资举办角斗比赛,以便赢得公民的支持。元老院贵族们还在举办角斗比赛时相互攀比,以获得更多支持,谋取更大的政治声誉。罗马历史上著名的恺撒也曾经为满足罗马公民的喜好而多次举办较大规模的角斗比赛。到了大约公元1世纪的罗马帝国时代,角斗活动逐步失去了原有的宗教意义,演变为古罗马人的一项重要的公共娱乐活动。这一时期,单独举行角斗比赛,或是在罗马节庆期间举办比赛,或是将角斗比赛与斗兽赛、战车比赛一同进行,已经为古罗马人所司空见惯了。而罗马人所喜好的角斗厮杀娱乐,伴随着罗马的扩张、征服逐渐传播到罗马文化所能波及的地区,在参加者人数和竞技场所规模上都达到令人瞩目的高度。

  在当时,人与人之间的角斗比赛还可以细分为多种,其中主要是二人之间的角斗以及集体角斗。角斗比赛中死去的角斗士一般会被抬往停尸房,停尸房的大门被称为“死亡女神”之门。在进入停尸房后,死去的角斗士还会被再执行一次对身体要害处的攻击,以确保他们是真的死于角斗比赛而不是装死。

  大规模的斗兽表演也是角斗比赛的组成部分。根据记载,在公元前169年,63只非洲狮和猎豹、40只熊以及几只大象在一场角斗表演中被猎杀。由于古罗马时代野生动物资源较为丰富,满足角斗比赛所需也成为当时狩猎活动的重要目的之一,直接引发对稀奇的猛兽活体需求量逐步的提升,以至于罗马统治区域内不少猛兽都被过早地捕光,甚至影响到了当地的生态平衡,于是人们又把狩猎目光转向他处。而随着角斗比赛观众需要更新鲜的“刺激”,新的动物品种包括老虎、鳄鱼、长颈鹿、山猫、犀牛、鸵鸟、河马等陆续被引入罗马竞技场,以取悦角斗比赛观众。发展到后来,这种斗兽规模也慢慢变得大,单独一场比赛需要400只甚至600只狮子。

  根据大致估算,古罗马人对于角斗比赛的痴迷持续了大约700年。角斗比赛也因此在古罗马社会中产生了重要影响。

  西方学者觉得,角斗比赛的发展在事实上刺激了罗马经济的发展。不过在罗马统治时期,角斗比赛的组织者们,包括元老院贵族和皇帝在内,他们本身并没有利用角斗比赛来刺激经济的主观意图,因此即使从某一些程度上看,经济发展确实与角斗比赛有关,也仅仅是一种客观上的促进。

  获古罗马人追捧的角斗比赛,对于失败者来说是极为残酷的。但是在角斗娱乐活动繁荣时期,对当时的罗马人而言,观看角斗比赛是一种“高尚”的娱乐。就连斯多葛学派的代表、古罗马哲学家西塞罗也承认,(角斗比赛)这种娱乐是一种良好的教育,罗马人认为它能够培养沉着、勇敢、视死如归的精神。西塞罗的这种判断,与现代文明视野下的判断大相径庭,也在某一些程度上反映了古罗马人对角斗比赛的接受程度之深。

  随着罗马帝国的逐渐衰落,盛极一时的角斗比赛也逐渐走到了它的历史终点。公元325年,罗马皇帝君士坦丁一世下令禁止角斗比赛。虽然对于古罗马人来说,数百年的惯性不会因为一道命令而彻底终结,但此后数位罗马皇帝陆续颁布禁止角斗比赛的法令。在罗马帝国灭亡之前,这种血腥的比赛终于被摒弃。公元403年以后,罗马的圆形竞技场不再举行角斗比赛。

  作为这项残酷比赛的主角,角斗士们主要由战俘、囚犯和专门训练的奴隶构成。他们手持盾牌以及短剑之类的武器在角斗场上厮杀,以取悦在场的观众。

  在角斗比赛中,死刑犯及各种囚徒进入角斗场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真正的角斗比赛,二是将他们扔给猛兽。前者并不一定就是死路一条,后者则必死无疑。早在共和国时期罗马法律就曾规定,经过法庭审讯被判处死刑的犯人一般都要交给竞技场让野兽“饱餐一顿”,且这样的一个过程有观众“欣赏”。那些犯了重罪的犯人不仅要被送进角斗学校,而且还被称为“刀下鬼”或者“兽中餐”,他们或成为全副武装的角斗士的靶子而遭到屠戮,或被成批地投给饥饿的野兽。

  奴隶也是角斗士的主要构成,他们被称为“角斗奴”。之前我们提到的公元前264年罗马人举行的第一场角斗比赛,其中的角斗士就是奴隶。在罗马共和国后期到帝国时期,专门的角斗学校里绝大部分学生是奴隶。奴隶的来源则更复杂一些:他们有的是战俘成为奴隶,罗马圆形竞技场中的角斗比赛牺牲者里,就有与罗马交战失败的迦太基等势力的战俘;有的是被拐骗或被绑架而成为奴隶;还有些是被海盗劫掠来的;另外一些则是被他们的主人出售的——后来的罗马皇帝哈德良曾经针对这样的一种情况颁布法令,限制这些被出售的奴隶进入角斗学校,除非奴隶自己同意或者因罪进入。

  罗马人,包括自由民、贵族乃至皇帝都时常直接参与这项狂欢式的竞技娱乐。在共和国后期,罗马人的角斗娱乐活动逐步走向兴盛,角斗士中已出现并非被迫而是自愿走进角斗场的成员。依据学者乔治·维尔的研究,该时期“大多数角斗士都是为利益驱使而走向角斗场”。许多罗马自由民自卖为角斗士,他们的目的是获得不菲的奖金,以及令人称羡的群体尊重、崇拜等。当然其中也有一些人是出于疯狂,提比略时代的一位诗人曾说,那些自己卖身去角斗场送死的人,即使在没有战争的情况下也使自己成为自己的敌人。资料显示,罗马皇帝卡里古拉最初受到拥护,以至于“他生病时,人们接连几夜群集于宫殿周围,甚至有些人发誓愿意充当角斗士参加角斗表演”。罗马历史上的两个著名暴君——尼禄和康茂德,也多次走上角斗场。罗马皇帝康茂德在圆形竞技场里进行过多次角斗,并总是“胜利者”。虽然据说康茂德在正式公开的比赛中会手下留情,但按照同时代史学家卡西乌斯记载,在家中进行私下较量时,康茂德常常是剑下见血,杀死或打残了不少对手。

  关于历史上是不是真的存在着女角斗士,曾经引起过很多讨论。如今通过考古及文献考察,我们大家可以确认,女性角斗士是存在过的。历史上的女角斗士出现时间较晚。在罗马帝国时期,女角斗士之间、女角斗士与其他人之间进行过角斗比赛。罗马历史学家塔西佗不止一次地记载了这方面的资料;尼禄、图密善两位罗马皇帝曾举行过有女子参加的角斗赛。考古资料的来源之一是土耳其哈利卡纳苏斯出土的古罗马女性角斗士文物。不过由于当时认知和习俗的关系,女角斗士还是在许多时候受到禁止,比如在公元200年,罗马皇帝塞维鲁就曾下令禁止妇女参加角斗比赛。

  随着角斗比赛日益受到罗马人的追捧,具有魅力的某些角斗士成为罗马人眼中的英雄。古罗马人崇拜勇士,他们对那些展示出巨大勇气的角斗士表示出了敬意。古罗马庞贝遗址的相关雕刻就记录了当时一位受到追捧的角斗士:“塞拉杜斯,三次获胜者,三次冠军,年轻女孩心目中的白马王子。”甚至在当时还出现了一个习俗——如果一个罗马新娘要用一支矛把头发分开,她最好是用一支曾经浸润了失败被杀的角斗士的鲜血的矛。

  根据研究者们的估计,罗马角斗比赛盛行的数百年间,大约有70万人在斗兽场上丧生,他们中的大多数是平均岁数18到25岁的年轻人。他们是在角斗比赛观众的注视下死去的,他们的尸体通过罗马帝国最宏伟的角斗场大门被抬出去,只是为了让观众开心。

  古罗马人举办的角斗活动,带给我们的不仅是一段残酷的历史记忆,而且带给我们许多启示。我们大家可以尝试从更多角度去挖掘并认识这一问题——罗马人何以如此狂热地爱上这一娱乐项目。

  为了解释这样的一个问题,需要重视罗马时代的经济、社会、文化背景等各种相关因素。

  史学家爱德华·吉本在《罗马帝国衰亡史》中对这种毫无人道可言的角斗娱乐进行了谴责,他称其为“一种被罗马的法律和习俗公正地斥为最可鄙的职业”。英国诗人拜伦对角斗比赛的谴责尤其著名,拜伦无法容忍从这种流血死亡的游戏中寻找快慰的古罗马人,他愤怒地喊道:“赶来吧!哥特人,宣泄你们的愤怒!”当代罗马角斗士的研究专家则把角斗士比赛的兴衰与罗马帝国的最终灭亡联系起来。学者罗兰·奥古埃特认为,罗马人早已习惯了奴隶制,奴隶毫无尊严可言,“罗马人认可这些奇怪的道德规范,这自然是我们所强烈谴责的……因为这个,罗马的败落……似乎比死亡本身更加可怕”。

  也有观点认为,这是当时罗马扩张时期的一种精神折射。对于古罗马人来说,他们的生活始终与征服的历程相连,这让角斗比赛此类娱乐自然地产生了。角斗比赛娱乐在古罗马是如此时尚,它很快在帝国扩散开来。根据罗马历史学家塔西佗的记载,著名的罗马暴君尼禄统治时期,角斗表演就时常举行,以他名字命名的“尼禄尼亚”赛会就包括这类活动。罗马文化史研究者奥托·基弗的总结,也许能够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解释,为何当时罗马人并没有反对角斗娱乐的声音——即使是“许多高雅豁达的哲人,如西塞罗、塔西佗和塞内加(也没有反对)……当年罗马皇帝的统治下,整个社会对角斗有兴趣”。

  在各种直接的原因之外,罗马贵族以及皇帝频繁举办角斗比赛,无疑也是一种政治需要,例如通过吸引罗马公民观赛来赢得更多支持,罗马皇帝也以此来笼络和控制罗马民众。诚如美国学者埃里森·福特莱尔所言:“竞技场奠定了一块复杂的政治仪式基石,与其说它意味着用糖衣来掩饰强制力,还不如说是罗马统治者自身正在进行逼真的表演。竞技场上的仪式是皇帝通过直接的个人态度变化来控制的方式,以此来造就和操控大众情感的反应,重新规范地构建统治阶层的命令。”

  还有一些心理学观点,试图从人性论角度去阐释这一问题。比如,古罗马人对英雄的追慕也成为追捧角斗比赛的精神助力。大量的记载说明,即便在当年罗马角斗场上那样血腥、残忍的环境中,也有类似今日“追星族”的出现。当时的角斗士为提高知名度,会有自己的“艺名”,比如“好斗者”“猛虎”等。痴迷的古罗马观众热切期待在比赛中看到自己支持的明星战士出场。在罗马最大的竞技场——“圆形竞技场”,许多角斗迷们可以站着,或是从俯瞰大竞技场的山丘上观看比赛。当时为了能拥有一个座位,许多罗马人在天亮之前就来到这里。在留存下来的罗马镶嵌画中,也有年轻女子向拥有象征胜利的棕榈枝、头戴花环的角斗明星表达崇敬的情节描述。又比如,古罗马人对角斗比赛的狂热,是否来自人性对暴力刺激的某种潜意识的接受?现代行为学的某些观点认为,好斗、寻求刺激、追求快感也是人的本性组成部分,而现代的社会机制、法律体系、道德习惯等都是在有效地控制和分散人的这些本性。反之可以推论,在这些机制建立健全之前的罗马时代,这些负面的部分自然等来了爆发的缺口,最终演变为罗马时代人们对角斗比赛的狂热。

  以历史的观点审视,每个时代有自己的文化背景。古罗马人对角斗士的狂热,并不能完全用如今的道德标准去衡量评判。当然,不去苛责古人并不代表可以纵容今人,残酷的角斗比赛的消亡,本身就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坐标,它给现代人最大的启示,就是对不同时代的流行娱乐中隐含的某些残酷要素必须要时刻警醒。

  纵观历史、纵览研究历程,国人关于古代罗马角斗的认知,经历了“点·线·面”式的接受与传播过程,这一过程历经了数百年。

  清康熙十三年(公元1674年),在华传教士南怀仁著《坤舆图说》,其中提到了罗马斗兽场并绘图说明,他称其为“罗马公乐场”,而《坤舆图说》中对罗马斗兽场的记述自然伴随了对角斗士的认知:“欧逻巴洲意大理亚国罗玛府营建公乐场一埏,体势椭圆形,周围楼房,异式四层,高二十二丈余,俱用美石筑成。空场之径七十六丈,楼房下有畜养诸种猛兽多穴。于公乐之时即放出猛兽在场相斗,观看者坐围圆台级,层层相接,高出数丈,能容八万七千人座位,其间各有行走道路,不相逼碍。此场自一千六百年来至今现存。”《坤舆图说》问世后,在当时影响很大,被收入清朝官修的《古今图书集成》。罗马斗兽场和角斗士之史实逐步进入国人视野。

  此后,山西人樊守义于康熙年间旅欧,留下了一部游记《身见录》,其中也记载了他对角斗士曾经的舞台——罗马斗兽场的游览观感。他记述当时罗马城中“有一所,非宫非殿,其房如塔,形圆,上下五层相连,有万余间,周围窗户层层便看,乃古时养狮处,今已坍毁其半矣”。

  在南怀仁及樊守义笔下,罗马斗兽场当年的主要功用是畜养猛兽,因此或可推断,他们对历史上的角斗比赛的关注,也更多集中在猛兽搏斗之上。国人对角斗比赛的这种认知倾向,一直延续到了晚清。清朝咸丰年间湖北人郭连城曾游历罗马,在其所著《西游笔略》中记录了他参观罗马斗兽场的经过,其中也提到斗兽场在古罗马时代的用途是“兽圈”。

  新中国建立后,学者们对罗马角斗士的了解更广泛,对角斗比赛的关注点开始更多倾向于比赛的残酷性。在20世纪70年代,由于当时学界对斯巴达克(后译作斯巴达克斯)起义的关注,罗马角斗比赛的残酷性特别是角斗奴的悲惨遭遇,在当时得到了进一步的认知与传播,并出现了两部通俗类、介绍性的书籍《斯巴达克》《斯巴达克的故事》。

  而商务印书馆“汉译学术名著”系列中关于古罗马历史及人物的翻译著述,对后来的研究亦产生了影响,诸如罗马史学家塔西佗的《编年史》《历史》《阿古利可拉传》,李维的《建城以来史》,普鲁塔克的《希腊罗马名人传》,苏维托尼乌斯的《罗马十二帝王传》等,均呈现了部分古罗马娱乐活动、体育竞技包括角斗比赛的内容,成为近现代以来国内外研究者主要引用的原始文献。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对角斗士相关史实的线式传播和系统性介绍乃至研究逐渐出现。这一时期关于罗马的历史研究专著相继问世,包括朱龙华的《罗马文化与古典传统》,杨共乐的《罗马史纲要》,李雅书、杨共乐的《古代罗马史》,杨共乐的《罗马社会经济研究》等。

  进入21世纪,关于角斗士研究的国内专著也出现了,比如我与侯洪颖合著的《角斗士:一段残酷历史的记忆》等。随着世界史专题研究的继续扩展和深入,关于罗马历史的译介工作也在快速推进中,与角斗活动相关的历史人物研究译著增加,包括戴维·肖特的《提比留》和汉斯·波尔桑德尔的《君士坦丁大帝》(均为许绶南译,2001)、阿瑟·韦戈尔的《罗马皇帝尼禄》(王以铸译,2003)、戴维·肖特的《尼禄》(李丹、赵蓓蓓译,2003)、谢·勒·乌特琴柯的《恺撒评传》(王以铸译,2010)、约翰·威廉斯的《奥古斯都》(郑远涛译,2018)等等。关于角斗士及其活动的专著及文论译介也相继出现,诸如[荷]菲克·梅杰的《角斗士:历史上最致命的游戏》(李小均译,2009)、[英]约翰·马拉马的《角斗士:古罗马的兴衰》(肖欢译,2003)、[美]大卫·波特的《胜者王冠:从荷马到拜占庭时代的竞技史》(曹正东译,2017)、[英]菲利普·马蒂塞克的《角斗士》(曹宁译,2021)等。据不完全统计,21世纪以来有关罗马史及其专题的内容,译著不下50部。

  国内研究在最近十几年硕果累累,呈现出“平面型”的系列成果。学术研究和公众兴趣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文化史的研究普及,加之21世纪以来网络的发展,也使角斗士相关专题的公众影响力得到了提升,进而推动了对这一议题的进一步学术挖掘。诸如“女性是否参加了角斗”“角斗活动的消费者”“角斗娱乐是如何走向地中海区域各行省的”等一系列细分内容的研究相继出现。

  不过,比较国内外的诸多专题论文、相关专著,相对于历史上持续七个世纪之久的角斗活动而言,研究上由于原始资料的缺乏而存在一些短板。比如,某些具体的专题尚待深入探究,区域性横向比较研究较为少见,来自不同学科及时代视角的评价较少等。具体表现在,一是关于角斗士地位变迁的缘由分析、角斗活动兴衰本质原因的深入探索、罗马帝国时期大环境的分析等均有缺陷和不足;二是关于角斗活动不同视角以及古今视角的评价较为欠缺。

  就研究趋势而言,在新的考古资料(包括铭文资料)不断被发掘和研究的基础上,目前国外(以美国、意大利、德国、法国、英国等为主)学者相对集中于文化史领域的细微之处,譬如与角斗活动有关的铭文、灯具等文物成为专题研究的重要旁证。而随着研究的深入,尤其是伴随着新的铭文资料的发现和整理,关于角斗士的全新专题及细节内容成为研究热点,这方面内容在我国目前大多还处于介绍阶段,有待进一步细化和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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