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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以美丽乡村为名搞“面子工程” 当地回应:已提出整改措施
来源:米乐m6 发布时间:2024-09-21 12:26:45
【多地以美丽乡村为名搞“面子工程”】前不久,中国之声记者深入陕西、青海等地调查发现,部分地方以“美丽乡村”为名,耗费财政资金大搞“面子工程”,甚至竞相攀比。人口稀少的村庄集体收入微薄,却耗资近百万元建景观栏,而村里仍有道路泥泞不堪;偏远乡镇过半村庄建奢华门(牌)楼,造价数十万元……
对此,陕西、青海等有关部门回应,已提出整改措施,权威规范性文件正酝酿出台。多位受访有经验的人指出,目前一些乡村建设出现“泛景区化”现象,不切实际的建设标准,也造成较重的村级债务等问题。如何有效遏制乡村振兴建设中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
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县台子乡塘巴村有2700多口人,村集体经济薄弱,但其修起的门(牌)楼却远近闻名。记者在村口看到,一座大理石材质的门(牌)楼竖在路边,门柱两侧立有石狮,门楣上雕刻着双龙戏珠的图案,气派十足。塘巴村村民们对此很不以为然,认为这就是个“面子工程”。
村民们表示,村里缺乏致富增收的门路,应把钱多用到民生保障、基础设施和致富增收上,耗资23万元修门楼“太过了”。而村里主干道的地下涵洞,一下雨就会积水,严重影响出行。
塘巴村是青海省委组织部的帮扶点。驻村干部表示,修建门(牌)楼用的是申请的省级资金,2015年到2018年期间,当地还修建了两个广场。记者实地采访,查阅相关台账发现,互助县有不少乡镇都存在使用财政资金修建门(牌)楼的现象。
记者还采访了青海省海东市循化县、化隆县、民和县等地多个村庄,发现建门(牌)楼现象在当地较为普遍。青海省海东市循化县近年来共修建门(牌)楼42座,其中2017年建起的大庄移民新村的门(牌)楼耗费40万元,而就在这前一年,大庄老村刚刚耗费53万元修了一座门(牌)楼;五十镇班彦村耗费45万元财政资金建起一座门(牌)楼;东沟乡耗费财政资金63万元给三个村庄建起了门(牌)楼。
一位修门(牌)楼的师傅说,门(牌)楼在当地称为“彩门”,一般造价30万至40万元,这并不是当地传统民俗,是近些年才有的攀比风气。
记者又来到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加隆台村采访,了解到这个村只有100多户500多口人,却于2019年耗费93万元财政资金修了9公里的铁艺围栏,而村里部分路段的硬化路直到现在还没修完。村干部说,村里一直想成立合作社搞种植,但苦于没有资金,至今也没有产业带领村民致富。
恰卜恰镇15个村都建了铁艺围栏。加隆台村临近的上梅村,耗资102.6万元修了12公里的铁艺围栏;相近的东巴村,耗资95万元修了11公里的铁艺围栏。当地乡镇干部表示,虽然省上并未做出明确要求,但审计署审计的时候,提出有形象工程的嫌疑,如今这些项目已经全部叫停,不再审批。
记者还采访了陕西咸阳市泾阳县、西安市等地部分村庄,建村标、亭廊、雕塑,修门(牌)楼、景观墙等现象,也在当地不同程度存在。记者在泾阳县兴隆镇西苗村看到,村主干道两侧有低矮的景观墙,户户院墙作画,还修了大理石石材的乘凉亭和木质长廊。
西苗村共478户1945人,是县财政局的对口帮扶村。泾阳县财政局相关负责的人介绍,村里景观建设的资产金额来源为第六批陕西省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共计200万元。但他也承认,村里还不富裕,村集体经济收入一年只有十几万元,老百姓收入主要靠外出务工。
当地村民认为,财政资金应花在刀刃上,多用在带动群众致富的产业项目上,而不应在景观项目上投入过多。村子看起来是漂亮了,但老百姓并没什么实惠。西苗村村民说,村里的景观墙大约建于2019年,现在每年都要花钱维修这些景观墙。
有乡镇干部坦言,目前有些投向农村的项目资金发挥的效益有限。但如果用在“涂脂抹粉”的景观项目上,效果显而易见,比投到产业上更能看到政绩。此外,有些景观项目资金使用招投标程序不规范,缺乏层层把关的过程,相关档案随着基层换届也缺失严重。
就陕西部分村庄出现“门墙亭廊栏”等不切实际的村庄美化亮化工程,财政投入较大,而群众获得感不强问题,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回应中国之声表示,目前已基本摸清了各地“门墙亭廊栏”类景观项目的总体情况,并提出了四项整改措施。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一是要求各地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不搞背离群众意愿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二是立足实际、分类整治,对已建成的门、墙、亭、廊、栏不能简单地“一刀切”,以拆代治,原则上保持原样,加强维护,确保其持续发挥功能作用。对在建的项目实事求是开展评估。在满足功能设计和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根据自身的需求,采取缩小建设规模,简化设计装潢,降低造价成本等方式,合理做调整改造。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还表示,将规范“门墙亭廊栏”类项目管理、强化乡村建设总体风貌管控。此外,对财政资金支持的拟建项目工程暂缓建设,原则上不可以使用各类脱贫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治理资金、乡村建设资金等。
就青海多地一些乡村耗费财政资金竞相建设门(牌)楼,斥资数十万元甚至百余万元建景观墙、铁艺围栏一事,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回应称,当地将按照省政府的要求,规范乡村建设的景观项目,权威性规范性文件正在酝酿中。
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中心的调研团队,去年在湖北、安徽、江苏、湖南、陕西、四川等6省8个县25个乡村振兴示范村调研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时,发现乡村建设出现“泛景区化”倾向。
相关调研报告数据显示,不少地方把乡村振兴等同于乡村旅游,试图将村庄打造为高标准的旅游景区。但从现有案例来看,盲目将发展乡村旅游作为乡村振兴的目标,既违背乡村旅游发展规律,也偏离乡村振兴的初衷,不仅没有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求,也产生了更多系列风险。一些不切实际的建设标准,还增加了村级债务负担。
调研报告建议,有些地方政府部门应转变乡村建设思路,将政策目标回归到满足农民的基本生产生活需求上,乡村建设“要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
此外,规范乡村建设片面“景观化”的同时,亟待给各地乡村旅游降温、防止乡村地产过度化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刘国华认为,乡村建设推进过程中,相关项目主管单位要承担主体责任,加强科学导向,项目的选择应因地制宜,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宜。